《华讯社》全国两会特稿: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实实在在”的为民想民提案——

1、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购房人买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公摊面积的问题,可是到底公摊了多少,全部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买房人自己根本无法决定;

2、商品房的车位、楼梯广告、超市等产生的收益全部被开发商占为己有,这就很不合理;

3、物业费收取也很不合理,因为物业管理的只是公摊面积,物业又不会帮助业主打扫家里,业主家里的面积为什么还要付物业费呢?

4、以后开发商卖房应该以实用面积计算,开发商公摊面积的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加在总房价里,让所有人买个明明白白;

5、使用公摊面积之后,购房人是吃亏的,因为物业费是按照总面积来计算的,购房人是不是多支付了很多物业费呢?

6、因为带有公摊面积的销售就是开发商光明正大敛财的工具。明明公摊面积可以降到10%,它告诉你公摊面积比例是15%,多出来的就是开发商净赚得,这跟卖空气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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