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說“協警”着穿警服是非法的

協警是不可以穿警察制服的。因爲,警察服裝是代表國家的執法,協警是協助國家在執法機構一服務性的組織不能代表國家執法機構。所以不能穿警服。協警穿警察制服在大街小巷“執法”是違法的!

記者今天還在湖南的一個城市見過——街頭所有“協警”都着裝人民警察的正武警服在街上“遊走”。中國人民公安警察部門本身就是一個執法機構,而執法部門偏偏又做違法事?這是小事?还是大事?

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于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因此協警穿警服是非法的。

一、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管理規定》第七、八、九條規定:

1、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爲人民警察專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和使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産、穿着和佩帶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

2、嚴禁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

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産、銷售、購買、穿着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标志式樣、顔色、圖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标志。

第三十六條規定:

1、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爲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2、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

3、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服是各警察統一的制服,是警察身份和執法的重要标志,體現着一個國家的警察風貌。

自有“協警”以來,大部分城市的協警着裝仍是中國人民警察的正式警服(記者見過無數,并且也筆文此事是違法事件,希望䤛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定,是拘留着裝中國人民警察正式警服的“協警”呢?還是處分處理發放中國人民警察正式服裝給“協警”配發的相關部門和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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