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和21日,全国人大常委、华侨委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先后出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两高”2013年工作情况通报及2014年工作安排,代表致公党中央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座谈会上,杨邦杰肯定了全国检察机关一年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可以有效排除外界干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设计。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腐败的预防和惩治。检察机关要审慎使用对涉嫌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的律师会见权批准制度;正确把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保障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的研究和探索,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四是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对基层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养,改进执法理念;适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需要,适时出台相应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保证党外人士在检察队伍中的适当比例。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座谈会上,杨邦杰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并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司法改革,采取有效措施,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设计,从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组织职权划分等多个层面着手,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要看到,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执行公开、审务公开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需要逐一规范。三是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工作,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五是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审判质量。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接受民主监督,不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协商工作,每年都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召集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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