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物业公司与小区住户的“䤛纷”我一般都偏为物业说讲!总觉得管理难。头脑一开窍,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什么时候扯到一起去了?从法律上来讲是通不过的!是有后遗症的!是麻烦的根由!国家应立法将分之,有些地方法院巳经法判“理”了。 国家动乱,民心不稳,社会不安定,有“两乱”!“两乱”有之一就是:开发商权力太大!十年前我就以内参的形式阐述取消“的士份子钱”的建议;还有行文呈北京最高行政府道:行政规定太多,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创新发展。结果就有了今天“的士”取消份子钱,出现了“的的、网约车”倒逼出租车改革的结果,还有2014年全国两会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的记者会的李克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 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有力之声! 今天我得说说现实版的“物业与业主”对事:1、小区有人溜狗,狗拉屎随之牵狗走不管之,随之臭之随之人脚踩之。一业主告知物业主管,建议贴一些提醒告知,主管答:那不是“文革”乱贴了;业主說怪不得有些业主意见大,主管说:你可以换业主呀!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快四十岁的主管为什么还是这么不懂事?!不懂管理?!不懂是业主发工资养活你的道理?!不懂主次?!何为进步?! 你还別说,物业公司迟早会被业主自由自行按规按法管理所取代!小区车位、公共广告位,所有的收益都将全属业主!就像癌症患者一样,外科动手术完,就“滚蛋”了,下一步是放疗科的事了!开发商房子卖完了,就没有你一毛钱的事了!后告诉物业管理人员弄一个提示语写上:“希望有素质的溜狗者将狗拉粪便处理干净”;— -结果得到回复:不能写“有素质”三个字。什么文化程度?岂不知用“有素质”一词,是鼓励表扬有此行为的溜狗者用语。 思路不同,结果不同!各层次的人各有的自己的思路。故而中国有语“道不同,路不同”;我还加一句:现在的“市场”是人是鬼都有一部手机,是人是鬼都开一部车!有人说“有文化的人有素质”不骂人,一句话就想堵住你的嘴,掩盖自己蛮蓼的不对!伟人毛泽东还骂人,蒋介石天天“娘希匹”。我又一篇内参因此又稿了,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要立法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业主不得无理,物业不得嚣张。虽此微博微信数几百个大朋友圈数十万人可见是微力,全国两会“记者会”实名实制实䅁例给这事“露露脸”是我此时速笔的想法。 (责任编辑:PAUL Z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