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谢尚果教授带队赴广西设区的市调研地方立法工作!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北京10月12日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已经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民族大学牵头,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教授、特聘教授宋才发带领调研组,于2020年8月赴广西防城港市、贵港市等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展开调研。

一、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现状及主要经验

(一)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基本状况

1.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稳步推进。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2018年3月“宪法修正案”第47条,专门增加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的宪法地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广西设区的市分两个批次先后启动行使立法权。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六个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七个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几年来,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取得较大成绩,为推进整个广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数量逐年增加。截止2020年7月31日,广西设区的市共有地方立法87项,立法形式包括制定、修改、废止、暂停执行等,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其中,南宁市立法27项,柳州市立法4项,桂林市立法4项,梧州市立法4项,北海市立法7项,钦州市立法5项,玉林市立法6项,防城港市立法5项,贵港市立法4项,百色市立法6项,贺州市立法4项,河池市立法4项,来宾市立法4项,崇左市立法3项。

3.设区的市规范立法程序以保证立法质量。广西14个设区的市(含自治区首府城市南宁市)除制定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以外,先后根据《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了各自的地方《立法条例》,规范了本地立法程序,以促进立法质量提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譬如,《崇左市立法条例》对崇左市的立法权限、立法准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备案审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实现崇左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推动崇左市法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坚持党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广西各设区的市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把地方性法规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另一方面,设区的市人大在市委领导下,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立法工作进展,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譬如,防城港市委党委和人大在年初就多次以“本年度立法计划”交换意见。

(三)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广西设区的市努力做到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立人民群众需要之法,初步形成了立法规划计划、立法任务、重大问题由市委审定决议;选题立项、组织协调、牵头起草、审议把关由人大主导;调研论证、草案拟定、配套支持依托政府;市政协、人民群众、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譬如,河池市人大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坚持法律规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同时积极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团队在设区市立法中的智库作用。

(四)坚持以地方实际问题为导向

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直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为解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盲点”“堵点”做出积极贡献。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关通过自主立法活动,着力解决本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譬如,为解决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防城港市制定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为加强和改进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贵港市制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二、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需进一步明晰

设区的市的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不明确。广西设区的市的人大与其常委会都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但是从地方立法的实际情况来看,除极少数涉及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立法事项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很少专门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可以说人大常委会不适当地代行了部分地方人大的权力。设区的市的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把握不准。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较依赖政府。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其立法活动应当严格依据《立法法》的授权,独立自主地行使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竭尽全力地服务于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的“地方事务,既不能随意,也不能擅自越权立法”,更不能事无巨细地“滥用立法权限”。

(二)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特色有待进一步提升

立法特色是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的生命之所在。广西设区的市的人大应当深入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需求和本地民众的诉求愿望,在社会实践中捕捉地方立法的焦点和难点,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疑难问题,提出切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立法项目。在不违背上位法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着力解决国家法和上位法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由于缺少立法经验,在立法中往往照抄照搬上位法或照抄照搬区外设区的市的法律规范,片面追求“大而全”的现象比较突出,真正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条款比较少。在设区的市的立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呈现出“贪大求全”和立法“政绩化”倾向,忽略了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特色。概括起来,在这方面主要有如下几种具体表现:一是盲目追求立法数量;二是盲目炫耀立法政绩;三是盲目照抄上位法;四是有意在立法中挟带货。

(三)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广西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人员配备、立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立法工作人员编制配备不到位,立法机构工作人员较少;二是缺少专门的法律人才。目前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人员中,大多存在法治思维、专业背景、法学理论功底、立法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缺陷。极少有立法工作人员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训练。三是立法经验不足。在现有立法工作人员队伍中,即便是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过去也少有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经历,缺少立法实践工作经验,远远不能满足专业立法工作需要。四是立法工作人员对地方立法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地方立法机关把立法的一些具体工作交由执法部门去完成,不适当的形成了“地方部门立法”模式,导致出现地方立法人员站位不高、立法质量不高的情况发生。

(四)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评估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评估机制不健全。广西设区的市在立法中严格遵守立法程序,从项目立项到法案起草、再到审议通过、报批等,都能够严格按照《立法法》相关规定进行。但是,目前设区的市还没有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立法评估机制,对地方性法规出台以后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立法质量以及法规制定实施的社会效果等缺少立法监督反馈。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有的立法项目是由政府部门决定和提出的,大多数设区的市由政府部门牵头起草法规草案,由法制部门审查把关,公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和机制不很健全,提交到市人大讨论的法规草案,大多比较粗糙、质量偏低。因而一些法规草案在人大审议过程中,需要做大幅度的修改完善,不但增加了立法难度,而且立法质量不高。

三、完善广西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完善以设区的市为中心的地方治理体系,是中央政府推行浙江省“枫桥经验”,实现政府工作重心下移的具体表现形式。在 2020 年“脱贫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乡村振兴”实现对接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颁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个重要“指导意见”,广西设区的市要以这三个重要“指导意见”为契机,把握好历史机遇,尽快完善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提供法治保障。

(一)树立与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相适应的思维方式

确保法律规范公平、公正和正义,是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和法规价值的基本底线。广西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需要善于适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处置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以凸显法律规范在社会控制和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1.设区的市人大充分认识到地方立法权应当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下移的大趋势,反映了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政府对“制度松绑”的强烈欲望和期盼。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和政府,伴随立法思维而产生的“自治功能”,一方面体现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和职能转变上;另一方面迫使地方立法必须以处置“地方事务”为宗旨,以维护“本地居民利益”为中心。

2.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和立法人员必须具备法治思维底线。既要熟悉地方立法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掌握地方立法的相关知识及技能技巧,还要准确把握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权力内涵、权力行使边界和应当担当的责任边界。要致力于推动立法机构立法体制机制优化,科学合理的制定立法机关职责及立法工作流程,使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有一个规范的支撑平台。

3.正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与同级政府和自治区立法机关的权力划分。设区的市人大作为国家立法体系中一个“独立层级”的立法机关,除了需要积极审慎地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外,还应当妥善处置好与其常委会、同级政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各个机关应当在各自领域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上位法立法机关应当允许下位法立法机关创新性制定地方性法规,为自治区层面乃至国家立法积累“先行先试”的地方立法经验。这样做既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和“上位法权威性”,又能实现对设区的市“适度扩展”地方立法权限的目的。

(二)突出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

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特色,主要体现在法规的地方性、特殊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面。即是说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和反映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始终放在较强的针对性上面,着力解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上位法“没有”抑或“不宜”解决的现实问题。

1.解决立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设区的市在“十四五”规划乃至更长的时期内,立法工作一定要注重秉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的具体问题和现实问题,这是设区的市的立法工作第一要义和生命力所在。徒法不足以自行,设区的市的立法机关,必须走出立法特色困境,旗帜鲜明地反对立法抄袭行为,在突出地方特色上“狠下功夫”。

2.高度重视立法调研工作。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立法者要拓宽立法工作思路,重视和加强立法前和立法中的调研活动,从全方位的视角和维度,加强对立法数据的收集整理。要建立必要的法规条文“说明机制”,把法条背后的各种数据以及对数据的评估整理成“立法资料”,提供给参与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法规的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参阅,只有做好充分的立法调研工作,才能制定出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3.避免和杜绝立法“贪大求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是为了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特有的实际问题。立法工作应当本着通俗易懂、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思路进行,应当避免法规条款“相对抽象”“宜粗不宜细”的惯性思维,切勿“贪大求全”“面面俱到”,硬把地方性法规制定成“全国通用版本”。

4.不断满足公众和当地居民的利益诉求。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没有多样化的地方治理资源储备,就难于产生富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这一点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很少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十四五”期间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只有获得充分的公众参与程度,才有利于输送好的“居民偏好”,促进地方立法更符合本地居民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保护公众和本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地方特色,最终要落实到给当地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更好的利益和实惠上。

5.妥善处理地方法规与民间法的关系。在广西自治区民间法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仍然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活动,必须善于运用新的立法技术,妥善处理好法规创制与吸收的关系,充分认识到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多是在民间法基础之上的创制活动,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优势”“地方特色”也多体现在这里。

(三)注重运用立法技术手段

立法技术既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方法和技巧,又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还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实现立法目的的重要手段。设区的市地方性事务的庞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地方立法技术必须为地方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增强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话语权。假如地方立法技术不严谨完善,势必会影响地方立法的质量与效率。

1.规范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量,保证立法内容的公正与合理,须臾离不开立法意识增强和技术手段运用。设区的市的立法技术,必须致力于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立法者应当尽量与上位法所使用的立法技术相协调相适应,以利于维护和实现国家法制统一。

2.法条要相对独立完整。对于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而言,一个法规条文只能规定一个具体的法规内容,技术规范要求对法规条款内容的表述,做到准确无误、避免同义反复。

3.立法形式务求多样性。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必拘泥于使用“条例”做名称,在立法形式上应当活泼多样,更多地、更灵活地采用“决定”“决议”等方式。立法口径“小”,不一定就不好,抑或没有权威性,它有可能成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新亮点”。

4.地方立法文本要有概率意识和大数据意识,尤其要注重对数字的敏感性。法规文本中的任何一个数字,都必须经过精确地推敲和量化的检验,使用数字必须准确规范。以达到促使国家和地方法律规范的表述形式更趋完善,法规文件内容和形式的表达、立法语言的运用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通过提高立法技术水平达到提升地方立法水平的目的。

(四)加强立法人员队伍建设培养

立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是提高设区的市法规质量的重要保障,要以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把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面来,努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为推动设区的市的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人才保障。

1.增加立法工作人员配备。各市编委、编办要从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认真对待地方立法机构工作人员配备问题,充分考虑地方立法需求带来的立法工作量,适当增加立法机构编制配备。

2.招揽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立法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立法队伍。要积极引进高层次立法专业人才,打造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同时,可以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推动优化候选人专业结构、职业背景。对立法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法学专业训练,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是地方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广西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实现科学立法提供人才支撑。

3.建立和完善“委托第三方”制度。第三方作为一个整体,能够参与立法的各种优质人员很多,应当充分运用“地方智库”资源,改进专家咨询工作方式、拓展专家参与深度,充分发挥入库专家、高校科研团队在立法中的作用,弥补立法机构专业性人力资源不足。

(五)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必须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管用性”和“可执行性”,强化设区的市的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和监督过程。

1.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积极性。对于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而言,民主立法的形式亟待进一步拓展加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亟待进一步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其永恒的追求。要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氛围,引导公众把立法看作是与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的重要事情,努力营造民主法治氛围,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地方立法。

2.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必须健全和落实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无论是在立法进行中,还是在立法出台前的调研中以及法规制定后的评估阶段,均要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畅通多种立法诉求表达和反映渠道,着力提高立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建立公众参与立法奖励机制。从财政经费保障和社会支持等方面对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且贡献较大的公众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经济奖励,引导和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健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评估机制

设区的市的立法评估是检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工具,应当建立健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规范体系评估机制。

1.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评估应当遵循合宪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还要遵循公开性、专业性和参与性等具体原则。

2.科学设计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规范体系评估标准。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的规范化,主要包括立法选择、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语言以及立法后完善程序的规范化。从立法实践上看,主要包括:一是立法选择规范化评估标准,包括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的完善性,立法项目论证的充分性。二是立法内容规范化评估标准,包括立法符合价值合法性,立法与上位法的衔接性,立法的协调性,立法的可操作性,立法的可持续发展性以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三是立法程序规范化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立法程序的合法性,立法程序的合理性以及立法程序的统一性。四是立法技术规范化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立法名称统一规范,立法体例与结构规范严谨,立法语言简洁、严谨、准确、科学和统一。五是立法后续程序规范化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法律解释规范化,立法后续评估启动程序规范化,立法总体评价规范化。

3.强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立法的备案审查制度。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严把“审议关”和“批准权”,就是从整体上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规范体系的一次综合性评估。所有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都需要经历备案程序。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法制统一,法律规范之间不发生冲突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审查制度和评估机制。它是在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体系内部设立的一种审查模式,是从维护法律效力体系的角度展开审查评估,完全不同于司法审查的“消极性”审查模式。它带有监督性质的“同意权”因素,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关,必须强化和完善这方面的工作。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 2020 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无缝对接时间的逼近,以及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的有序推进,有些属于城乡社会治理的事项,如城乡流动人口管理、乡村和社区社会治安管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管理等事项以及公共管理事项,都逐渐被纳入到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内。广西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活动,必须服务于广西社会公共治理需求,致力于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为地方“政府事权”等提供法治依据和法规保障,促使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运行,努力实现地方政府责、权、利相统一。要进一步对接“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地方治理实际,着力探索地方立法创新机制和实施执法反馈机制,在乡村社会重大治理问题上要突显“人大声音”,有效保证地方性法规质量,保证地方立法权高效运转和有效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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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与人师 ——访中央民族大学宋才发教授

名师与人师

——访中央民族大学宋才发教授

李博

作者:李博(1991—),汉族,山东菏泽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

 

 [摘 要]名师从来就是大学里稀缺的资源,也是我国兴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大学和学科的核心资源。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宋才发先生,立志使自己成就为名师,终身使自己接近人师。宋才发教授这个贫苦的农家子弟经过不断拼搏进取,使自己从一个小学老师嬗变成为全国著名法学家、著名法学博士生导师。在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20多年执教生涯里,宋才发教授始终坚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子从严的教育教学原则,执著于“人师”的追求,完美地实现了“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的人生夙愿。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人师;身正为范;教子从严

 

宋才发教授生于1953年5月,1977年考入华中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届“77级”大学生。“教师”是宋教授从小就敬仰和羡慕的职业,在他考入华中师范学院之前,就当过小学老师、初中和高中老师。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做编辑工作。由于他学术研究工作做得好,1990年被华中师范大学破格晋升为副教授,随后调入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专门从事研究生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自此,宋才发教授始终坚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子从严的“人师”追求。1999年底宋才发教授被国家民委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到中央民族大学工作,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在中央民族大学工作的十余年间,宋教授一直身兼数职,但他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始终没有拉下,坚持利用业余时间搞科研,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给研究生授课。因此,他完美地实现了“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的人生夙愿。2016年在宋才发教授63周岁的时候,又被作为特殊人才柔性引聘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讲习教授”,被学界誉之为“高等教育战线上的一位不老兵”。

一、“77级”老兵的奋斗

笔者:宋教授,您好。我最近有幸拜读了您的自传《惟寻真知启后人——我的执教生涯40年》。得知您是一个出生在我国特殊年代贫苦农民家庭的孩子,父母都不识字,1977年您是怎么考上大学的呢?

宋才发教授(以下简称“宋”):在我国人所共知的那个普遍贫穷的年代,我家的经济生活确实比较困苦。“苦”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果能够正确对待它,最终也许能够成为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因为我小时候吃了很多苦,也看了不少人的白眼,这些对我后来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对我从事教师职业生涯都是有好处的。它告诉我要做一个好老师,不仅要敬畏教师职业,而且要尊重知识、尊重学生、尊重家长、尊重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所以,我一辈子能够走到今天这样,是跟我过去吃的苦直接相关的。我能有今天的点滴成就,还要感谢邓小平老人家力挽狂澜、恢复高考制度。因为1977年对我来说,是改变我本人及全家命运的一年。我跟全国千千万万青年人一样,在10月份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消息,国家准备从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招收大学生。我的心情非常激动,白天当小学老师给学生授课,晚上复习准备高考。除了当时浅陋的高中课本之外,那个时候没有任何复习资料,连电灯也没有,于是就买了一捆蜡烛回来,晚上点着蜡烛看书迎接高考。那真是下的功夫不浅,文科还不到5%的录取比例,能够考取华中师范学院真的很不容易。

二、教师是天底下最敬畏的职业

笔者:宋教授,您在《惟寻真知启后人——我的执教生涯40年》中,对自己执教40年的艰辛足迹和奋力拼搏的历程,尤其是对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20多年,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反思,读后深受启发,不少观点对我有很深地触动。比如您在书中说“教师这个职业是您最敬畏的职业”,请问这种敬畏感由何而来呢?

宋:我觉得不仅只是教师应该敬畏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而且所有人都应该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敬畏之心。一个人只有当他有了敬畏之心之后,才能够做得好人,做得好事。我觉得自己这辈子最敬畏的职业,就是教师。三尺讲坛看来不大,似乎也很容易。但是作为一个教师,当我站到讲台上的时候,就感到自身的压力非常之大。我给学生讲什么?能给学生留下什么?也就是说对他们今后一辈子的成长,他们从我这里能获得什么,这就是我最敬畏的地方。

笔者:这种敬畏感使您感觉到自己有责任。我想这种责任也是促使您不断进取,力求做一个好老师的原始动力吧!那么您认为什么样的老师才是一个好老师?

宋:我觉得一个好老师,不是自己能够自封的,也不是我的学生说我是一个好老师,我就是一个好老师。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社会公认的问题。在我个人看来,一个好老师,他应该首先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是最受尊敬的老师;其次在家长的心目中,是最放心的老师;再次在同行当中,是大家最佩服的老师。我觉得这样的老师,才算得上是一个好老师。

三、名师与人师

笔者:在自传中您把这样的老师称之为“名师”。您能否和我们具体谈一下什么样的老师才算得上是“名师”!

宋:我认为“名师”起码应当具备三个基本含义:一是要有突出的学术成就或者科研成果,在学术上必须独树一帜或者自成一家。二是要有高尚的道德风范,这是成为名师的核心。只有突出的学术成就而没有良好的道德风范,这样的人顶多只能成为一个名人。道德风范的内涵又是多元的,如人们所熟悉的为人师表、学风严谨、敢于创新、能开学风之先等。三是名师要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这种知名度是名师自己的学术成就和道德风范所赢得的社会承认和赞誉。

  笔者:您在自传中说,要立志使自己成为名师,终身使自己接近人师。那么,什么样的老师才能称得上是“人师”?“名师”和“人师”之间有什么关系?

宋:我认为一个老师可以因自己的学术成就或科学发现而一朝成名,却难于使自己成为名师尤其是人师。因为人师几乎就是高深学术造诣、高尚学术风范的完美化身,是教育工作者共同的精神财富。作为一名学者型的名师,一定要做到楚图南先生所说:“治学不为媚时语,惟寻真知启后人。”人师要靠自身的修炼、修身和养性,彻底摆脱一般人的浮躁心理,因为浮躁是成功的大敌,要有做“第一流教育家”的超越心理。陶行知先生把“第一流的教育家”概括为:“敢探未发明的真理,敢入未开化的边疆。”[1] 教育家必须居二者其一,方可算为第一流的教育家。“敢探未发明的真理”说的是创新精神;“敢入未开化的边疆”说的是开辟精神。要做到这两点就要有一股拼命精神,坚持把一件事情认真地做下去。我认为在当今这个聪明人满街乱窜的年代里,稀缺的不是聪明者的智慧,而是一心一意、孤注一掷和“一根筋”做事情的精神。所以40年来,我一直在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朝着“人师”和“一流的教育家”的方向努力,自觉地做一个实实在在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天底下最辉煌的职业”的教师[2]

四、立志于名师,接近于人师

笔者:您觉得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怎样做才能使自己不断接近人师呢?

宋:我觉得做“名师”难,做“人师”就更难。要想做一个好老师,首先自己的肚子里得有硬货才行。老师的肚子里有没有硬货,是一个重要的衡量和判断标准。要做到这一点,老师就需要有广博和专深的知识面做支撑。因为研究生导师所教育的对象是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如果教师知识领域的接触面仅仅限于传统专业,或者孤零零的某一方面,自然难免使自己陷入孤陋寡闻的境地。面对当今瞬息万变的知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社会,我们不能只求“懂得”,还要做到“深入”,尤其是对本专业、本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一个人要想形成广博、专深的知识面,确实需要下诸多笨功夫、硬功夫才行。

老师的肚子里光有货还不行,还要能够游刃有余地把它讲出来,否则就是“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譬如,我在授课前一定会先了解学生所具有的实际知识水平,并且按照自己对这门课程所具有的理论功底,去寻找一个授课的“切入点”,切实找到自己授课的“感觉”,然后再按照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去进行讲授。在教学过程中,还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顾及学生在接受这门课时的“感觉”状态。从开始大学执教那天起,我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授课的基本格调,即授课不得干巴巴地念讲稿,必须甩开膀子用自己的话讲活教案,始终遵循“真佛只讲家常话”的规矩。在课堂上,我不要求研究生做多少课堂笔记,历来要求研究生听课时必须跟上我的思维。一个教师如果不以新的知识吸引学生,而靠做课堂笔记的办法去维持课堂秩序,这样的研究生教学断然是得不偿失的。我认为研究生的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方法好可以使学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从当研究生导师的第一天起,我就注意不断地总结教学中的点点滴滴,逐步形成自己的一门经典课程:《研究生读书与科研方法论》。这门课也从武汉一直开到了北京,现在又开到了广西;给硕士生开,也给博士生开,其区别只是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已。我始终觉得学生跟我读书,多读了几本书或少读了几本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习老师研究问题的方法,“方法”对学生来说可能管他一辈子。具体地说,学生跟我学什么呢?我觉得应该把自己一辈子做学问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让学生从老师的切身体验中少走弯路、不走错路。因此,这门《研究生读书与科研方法论》的课程,就成了我所开的一门经典课。经过细致和严格的训练,我培养出来的硕士生一般能脱稿演讲1小时左右,博士生能脱稿演讲1~2小时。博士生在3年读书期间,多数人能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像博士生刘玉民、黄伟等同学,还能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民族研究》这类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在关心学生学习与科研的同时,更要把培养学生的优良品质放在第一位。“文如其人”、“文以载德”,要想做好学问,首先要学会做好人。我常常教育弟子们要懂得感恩,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母校、感恩社会。每年放寒假的时候,我都会硬性地给每届新生布置一道“特殊作业”,那就是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或者大年初一的早上,必须到长辈的床前真心、真情地给爷爷奶奶、父亲母亲拜个年。在学术研究问题上,我要求学生一定要做到求真务实,不唯书、不唯上、不唯圣人、只唯真理,要有“坐得住冷板凳”的吃苦精神。譬如,来自云南哀牢山区的2001级博士生朱玉福,入校时属降线录取生。在跟随我攻读博士学位之前,他没有发表过任何文章,论文写作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更谈不上专业理论研究了。对这样入校时基础特别差的学生,自进门起我就对他们进行严格要求和个别耳提面训。经过3年师生的共同努力,朱玉福不仅最终以优异的学业成绩和丰硕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全国高校博士生“宝钢奖”,而且毕业后不久就在《民族研究》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被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并且就任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副院长。

五、弟子成才就是最大的幸福

笔者:您的自传里有这么一句话:“幸福是人生的一种感觉。”我想请问您,哪种感觉使您感到幸福?

宋:我觉得我这一辈子,有两件事是成功的。第一件事是我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是成功的(儿子宋威现在在英国剑桥大学工作,研究计算机第三代芯片);第二件事是我对弟子们的培养是成功的。我觉得这两件事都是我非常欣慰的。我的幸福其实很简单,并不复杂。也就是说,平常我是怎么教学生的,怎么培养学生的,最后看到学生一个个地走向社会,都像模像样的成为各个方面的领军人物、各个方面的栋梁之才,我觉得这就是我最大的满足和幸福。到目前为止,我共培养了200位研究生,其中53位博士,147位硕士。他们毕业后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非常敬畏自己的职业,而且能够踏踏实实、清清白白的做人,我觉得这一点就是做老师最大的一种安慰。只有精神上的幸福,我觉得才是真正的幸福。

六、学术成就源自良好生活习惯

笔者:您曾担任过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和民族博物馆馆长等行政职务,同时您还坚持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给研究生授课,您的学术研究也一直没有落下。在这期间您主持完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研究”等8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等5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主持完成了“构建民族法学学科的可行性研究”等10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在民族出版社出版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农业用地保护的法制规范研究》多部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看了您那么多的学术成就,我想请问您是怎么安排时间的?

宋:我出版的那些学术著作在人们看来,觉得很不容易。其实在我个人看来,这就是我从事教师职业经验的点滴总结;我把平常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的一些想法、一些思想凝结形成为文字。至于在科研、教学与行政上如何安排时间,我没有超人的“魔力”,只不过比一般人更惜时一些。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把别人喝牛奶的时间挤来读书、钻研问题。我这个人既不爱玩、也不会玩,更不会唱歌跳舞。一辈子从来不摸麻将、不打扑克牌,不习惯参加哪些耗费时间的“饭局”,也不喜欢与人没事找事的闲聊。在繁杂忙碌的工作之余,我最大的嗜好就是戴上耳机悄悄地听点音乐,静下心来写点东西,自个儿偷偷地乐在其中。还有一点就是几十年如一日,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生活起居习惯:一般晚上12点左右上床睡觉,早上5:30—6:00准时起床,睡觉的时间不太多,大部分时间用于读书、写作和工作。我平素就养成了一个今日事今日毕的习惯,绝对不把今日的事拖到明天去做。譬如,直到现在我仍有使用台历的习惯,为了怕自己忘性重,一定要把第二天必须处理的事情记在台历上,同时誊写一张纸放在公文包里,做到家里和办公室里各一份。

笔者:是的,从您的身上我们能体会到你们“77级”这群大学生的成长轨迹,这不仅对于研究我国这段特殊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们当下年轻人的成长也有重要的启迪作用。比如从传记中看到您每天坚持5:30分起床进行学术研究,近期我也一改以前的拖沓习惯,每天也坚持早上6点起床去晨跑、学习。宋教授,据我所知您也快到退休的年龄,我们好奇像您这样的“拼命三郎”,一旦从教学岗退了下来,今后会有什么打算?

宋:我已过花甲之年,没有太大的抱负,我的想法就是我们的国家或者学校,如果还需要我继续当教师,我就继续干好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即使今后退休了、不当教师了,我还能发挥作用,就是研究一些在工作期间想研究而没有时间研究的问题,读点在工作期间想读而没有时间读的书;然后带我夫人到世界各个国家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人家国家的发展情况,这对我有生之年的研究还是非常有好处的!然后呢,还打算写一本关于《中国高等教育感悟与反思》的书,把我这几十年在研究生培养上的经验做法进行系统的总结!借此机会,我顺便告诉所有熟悉我的朋友们,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有多所重点大学和民族大学拟聘请我到他们的学校发挥余热,最后我和夫人商量,选择了最适合老人居住、风景如画的广西民族大学。从2016年3月开始,我在继续当好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教授的同时,按照“长江学者”的待遇,被柔性人才引聘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讲习教授”,承担一些博士生、博士后培养和指导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笔者:听您这么说我非常欣慰,期待您的佳作早日问世。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

 

最近,笔者在跟随宋老师听课的过程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细节。宋老师每次给学生上课,包里总是放着这几样东西:两个优盘,一张卡片。优盘是上课拷贝PPT的优盘,卡片是以备多媒体发生故障,应急用的讲课要点提示。当我们问他为什么要带两个优盘的时候,宋老师风趣地说,即使一个优盘临时坏了我还有备用的;即使教室停电了、多媒体和电脑发生故障了,我还有一张提示卡片照样可以上课。透过这样的细微末节,我们不难发现宋教授做事是多么的认真、多么的仔细,宋教授的成功是必然的。透过宋才发教授60多年的人生历程、40余载勤耕不辍的执教生涯,宋老师那深厚的学术素养、严谨的治学风格、高洁的人品风范,不仅是弟子们终生学习的楷模,而且是弟子们毕生的追求。

参考文献

[1]陶行知.第一流的教育家.《陶行知全集》第1卷[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26.

[2]宋才发.惟寻真知启后人——我的执教生涯40年[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131.

 

载《教师教育学报》2016年第6期

2016年11月10日,宋才发教授在广西民族大学主持2015级法学博士生彭振的开题报告,与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教授(右1)、蒋慧教授(左1)、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左2)、中央民族大学匡爱民教授(右2)在一起

 

2016年11月1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2015级法学博士生彭振的开题报告会上,宋才发教授与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教授、蒋慧教授、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匡爱民教授、博士研究生彭振在一起合影

 

2016年6月16日,宋才发教授参与河北省保定市旅游立法调研时与杨富斌教授、王天星副教授及有关旅行社负责人在一起合影

杜新元,一个“真诗在民间”的草根诗人。一个」不同世俗争髙下,只与前贤较短长」,耕耘书画于籬笆牆外的拓荒者。《三绝诗书画合璧》前无古人,时无同调,后难有来者。有识者曰:」阿元三绝诗书画,当代之郑板桥」。

2020年我们要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要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努力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贡献的艺术家和学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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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斋号:三声阁,笔名:阿元。1945年生于辽宁省丹东东港孤山镇。籍贯:山东海阳。是中国有突出贡献专家(一级书法家),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华诗词艺术家(一级)。时有“四杜三王”之称,“阿元三绝诗书画”之誉。三绝合璧是其独具风格,别于古今。2014年出版有《中国当代名家书画集——杜新元》(大红袍)(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年出版《中国当代书法大师.杜新元》(外交部,中国侨联作为国礼,由中国侨联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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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不同世俗争髙下,只与前贤较短长」

杜新元,一个“真诗在民间”的草根诗人。一个」不同世俗争髙下,只与前贤较短长」,耕耘书画于籬笆牆外的拓荒者。《三绝诗书画合璧》前无古人,时无同调,后难有来者。有识者曰:」阿元三绝诗书画,当代之郑板桥」。书法泰斗欧阳中石先生评曰;」美,雅,妙」。其斋号:三声阁。笔名:阿元。阁上有诗:“平生秉笔诗书画,敢借晋唐渡汉槎。李杜歌诗羲献字,三声阁上揖菁华。」有联:“篆隶真行草一笔,诗词曲赋歌三声”。他“风雨多情摅血性」,“我以我情画我山“,在艺术创作中坚守独立意志与自由思维,“敢爱江山吾作主,形骸放浪此中来」。这就是杜新元一一个看其作品就会认知他的人,一个鸣于当世,定会名于后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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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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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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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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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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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元作品

 

人民论坛网:全国政协委员张国刚: 国家要尽快出台医务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兜底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张国刚: 国家要尽快出台医务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兜底政策

人民论坛网5月26日讯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院长张国刚在会上呼吁,大型公立医院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因超编问题一直无法推进参保工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无法落实。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养老保险经费兜底的相关政策并解决超编人员的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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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院长张国刚接受媒体采访

张国刚委员介绍,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时,广大医务人员充分发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精神,在疫情防控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了医疗队伍建设投入不足的短板,受疫情次生影响,医院运营困难也随之凸显。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 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部分大型公立医院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因超编问题一直无法推进参保工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无法落实,医院迫切需要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落地,落实医务人员应有福利待遇,保障医院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张国刚委员在提案中指出,医院现有人员超编。随着人民医疗健康需求的增长,医院规模合理有序扩大,现有人数较原编制数增加2倍以上,面临严重超编问题。根据决定要求,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大型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超编人数较多的情况,难以划定编内参保人员;编制未实名制管理。部分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未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参保对象不清晰,无法将编制实名到人。若强行区分编内与编外人员,不仅难以确定区分标准,且编制问题直接关系职工权益,若强行厘清极有可能给医护人员带来恐慌和担忧,造成内部矛盾,干扰医院正常运转,影响社会稳定;医院资金缺口较大。公立医院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差额财政补偿政策,长期以来都存在财政补偿不足的问题。随着医院退休人员的增加,未参保养老保险的医院负担越来越重(如在湘国家卫生健康委直管的医院养老保险改革资金需求缺口近14亿元);员工关系不稳定。医院迟迟无法为职工参保养老保险,缺乏应有保障,容易导致医护人员没有安全感。医院离职、调转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医院无法开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保险制度相矛盾,极易引发劳动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张国刚委员建议:

一是解决超编人员参保资格。将医院聘用制的超编人员按编制内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改革范围,按床位核算人员编制数,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补充编制;将医院聘用制的超编人员参照编制内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改革范围,对新进人员严格把关,按编制管理审批相关程序纳入养老保险参保。

二是出台养老保险经费兜底相关政策。落实政府保障体系建设职能,出台经费保底政策,对养老保险改革予以专项费用保障,切实保护医务人员权益,保障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全国政协委员胡旭晟:围绕三条主线深度履职

聚焦民营经济推动健康发展、发挥法学专长建言法治建设、用心用情助力脱贫攻坚——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主委胡旭晟的履职围绕着三条主线开展。此次参加全国两会,他将继续围绕这些方面建言献策。
 助推民营经济,为企业树信心

从2017年“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18年“制定《湖南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到2019年“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与完善”,胡旭晟每年围绕一个主题,深入开展调研,持续关注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他说:“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重要,同时又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值得持续关注。”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民营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国家提出的‘六稳六保’,保居民就业和保市场主体,关键都落脚在民营企业。”胡旭晟先后赴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等地,走访了44家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和港澳台侨企业,调研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树立信心。

“近期要做好应对各种困难的充分准备。”对于存在迷茫和困惑的中小微企业,胡旭晟常常向企业家们分析中国的市场优势、产业链优势、应对危机的制度优势,让大家坚定对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的信心。他组织举办了“新经济与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新冠疫情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专题沙龙活动,帮助企业增强应对能力。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胡旭晟除了通过致公湖南省委报送一系列“直通车”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之外,还以个人名义报送了《关于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复工复产扶持政策的建议》社情民意,并形成了提交此次全国政协会议的《关于将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人工成本纳入民营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提案。

建言社保费征管,改革稳步推进

作为法律学者出身的政协委员,多年来,胡旭晟的提案专注于健全法治建设。2019年,胡旭晟提交了《关于加快<发展规划法>立法进程的建议》《关于推进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的建议》等提案。

2018年,社保费征管推出重大改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保费。在调研中,胡旭晟发现,这一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受较多因素影响,进程缓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如部分省份社保费用仍由社保机构征收,甚至个别省份还执行“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代征模式,造成参保人多头跑等问题。

胡旭晟在提案中建议,完善社保费征管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更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平台信息实时互通和资源共享。

这一问题也是当年全国两会期间引起关注的热点话题,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此提出建议。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各部门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

2020年5月11日,人社部专门就改革推进作出答复,表示目前北京等13省份由人社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河北等19省份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在2018年底时,仅有6个省份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这说明多数省份在稳步推进这项改革。

规划逐步落实,效果持续向好

自挂点联系帮扶涟源市古塘乡古仙界村以来,胡旭晟的期待是:“把脱贫、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这三者结合,将古仙界村打造成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的示范样板。”

2019年初,胡旭晟组织专家团队,制定了一份长达124页的《涟源市古塘乡古仙界村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开发概念性规划》,依据古仙界村的区域条件、基础概况、特色资源和“北农南旅”的现状,对村子的功能布局、产业布局、项目策划、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论证和设计,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此后,胡旭晟多次前往古仙界村进行实地考察,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就古仙界村发展规划的落实进行会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到一年时间,这份规划从纸上逐渐落到地上。9月14日,古仙界村举办首届帐篷文化旅游节暨古塘第二届金秋梨采摘节活动,来自四面八方的数千名游客齐聚于此。当晚,上百顶五颜六色的帐篷,点亮了古塘的秋夜,游客们品秋梨、尝美食、赏明月。

活动的获得感如何?胡旭晟向村民们打听。“一晚上,挣了上千块……”一位贫困户在帐篷节期间卖烧烤和地方特产,连称活动效果超乎预料,收入不错。

据了解,古仙界村已先后获得“娄底市十佳生态村落示范村”“涟源市同心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荣誉。2019年底,在省脱贫攻坚考核抽检中,古仙界村第三方评估的群众满意度为100%。

 

王毅:至于中美关系的现状和前景,中方历来主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我们对世界和平与发展都承担着重大责任,

  • 王毅:至于中美关系的现状和前景,中方历来主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我们对世界和平与发展都承担着重大责任,应该本着对人类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中美关系。

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这是从几十年来各种经验教训中得出的最精辟概括,值得我们双方谨记在心。中美社会制度不同,但这是两国人民各自作出的选择,应当彼此予以尊重。中美之间确实存在不少分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合作空间。

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全球性挑战,都有待中美两个大国协调应对。中方愿意本着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精神,与美方共同建设一个协调、合作、稳定的中美关系。同时,我们也必须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自身的正当发展权利,维护中国人民历经磨难赢得的地位和尊严。

中国无意改变美国,更不想取代美国,而美国也不可能一厢情愿地改变中国,更不可能阻挡14亿中国人民迈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错过二十三年的麻痹大意,中国政府人大将举起利剑,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将严惩!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请注意这个表述: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没有这个“新”,中央也没必要出手。

看到人民日报晚上的一篇评论,在列举了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甚至鼓吹“香港独立”种种乱象后,下了这样一个判断:现在的香港,是世界范围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最不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最薄弱的地方之一。

有些不同意见,其实是正常的;但发展到两个世界之最,太让人痛心。

人民日报评论,然后这样说: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本无法自行完成立法的情况下,中央主动从国家层面进行有关立法,正是为了补上国家安全存在的漏洞,把面临脱轨危险的“一国两制”拉回正轨,给“一国两制”的实施系上安全带。中央主动填补法律漏洞,为“一国两制”修堤筑坝,这既是不得已而为,也是权力和责任所在。

很简单:
1,现在香港特区政府,无法自行完成相关立法。
2,这个国家安全漏洞,中央必须出手填补。
3,“一国两制”有脱轨风险,这是为“一国两制”修堤筑坝。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大胆的举动,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权力和责任所在。
在中央看来,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再不出手,香港会面临更糟糕的后果。

宋祖英毛新宇赵本山一帮人等,集体落选原因何在?

前几天,全国政协进行了换届,出现了很多亮点。

其中之一就是,很多以前我们耳熟能详的全国政协委员,在这次换届中全不少落选了。数量之大,范围之广,引发关注。

这些具体的名单可以分成三大类:

  • 宋祖英毛新宇赵本山一帮人等,集体落选原因何在?

另一类是红色后代,主要有:

毛新宇、邓楠、陈元

朱和平、刘建都

等等。

第三类是前领导亲属及后人,主要有:

江泽慧、李小琳、朱燕来

等等。

以上这些人物,有的连续担任2届政协委员,时间长达10年,最短的也有5年。可是在这个换届之年,他们却大量落选。

很多人只是看个热闹,但很多人在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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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个会议。

1月23日,全国政协召开了一次常务会议,在那个会议上,中央统战部长尤权做了一个情况说明,内容就是关于政协委员的人选如何筛选。

通俗的说就是,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什么样的人又该被淘汰。

首先要说明的是,今年的政协委员人选,与往年有很大的不同,全部采取的是组织推荐提名的方式。

这个推荐制度并非第一次使用,去年在筛选19大代表时,也用的是这招。实践证明,效果很好,于是推广到了全国政协。

当然,并非简单的推荐就完事,具体还有2大标准:

1、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最后由党组织把关。

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推荐政协委员人选的资格,但是,推荐可以,你要对你所推荐的人负责到底,一旦这个人被查出有某种问题,作为推荐人的你,也要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在推荐前,必须对你要推荐的人进行全面的了解。

这样一来,谁也不敢轻易推荐人,更不敢胡乱推荐,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人选、关系人选。

有人就问了,某种问题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其实这样就是2大标准中的第2个。

2、坚持标准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这话怎么理解呢?

就是推荐人选前,要注意了解所要推荐的人选,要从4方面对其进行考察:

政治表现;

工作情况;

形象口碑;

担任政协委员期间的履职情况。

换句话说,只有这4个方面都合格的人选,方可推荐。

相应的,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和社会形象不佳、履职情况不好的人选,坚决不作推荐,推荐了也不作安排。

一句话,杜绝问题人选成为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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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说,上面的2大选人标准,也是一些原政协委员在这次落选的原因之一。

用尤部长的话说就是:

新提名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统筹安排了一批积极骨干,同时保留了少量素质好、代表性强、有影响力的特殊代表人物。

请注意最后一句:同时保留了少量素质好、代表性强、有影响力的特殊代表人物。

根据这句话,我们是否可以理解,素质不好,代表性不强,影响力不大的人物,就在淘汰范围之内呢?

反之,都有哪些政协委员保留了下来呢?

大众熟悉的有:成龙、冯小刚、姚明等。

如果大家可以将落选的与保留下来的这两拨人进行对比,就不难看出个中的原因所在。

每年两会上我们看够了,那些有关明星的花边新闻;也听够了那些诸如收空气税的奇葩提案,更有那些迟到睡觉等等笑煞人的无聊事件。

有人将注意力放到了高档服装上,有人盯上了代表个人的私生活,还有人将两会当成了个人秀场,等等。

很显然,这些不合主流的两会新闻,大多是因为政协或者人大代表所带入的,所以,从源头上把关,严格入选制度,是杜绝将严肃参政议政变成花边新闻的根本所在。

所以尤部长说: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较好的人选,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落选,其实代表着一种态度。

几百字阐述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全部实质内容!

5月22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要点如下:

一、去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国内生产总值99.1万亿元,增长6.1%

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了人民基本生活,十分不易、成之惟艰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

二、今年重要目标

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三、今年部分重点工作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

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抗疫: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实施好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

财政: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减税降费: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就业: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

创新: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消费: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5G应用

投资: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

金融: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脱贫攻坚: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

农业: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

教育: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

社保: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开放:筹办好第三届进博会。共同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港澳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